近日,省招標辦印發了《關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加快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的通知》,將在全省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并就此項制度的全面推廣對全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交易中心提出了要求。
陜西省招投標領域將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
嚴格招標文件審查
《通知》中明確,全省各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機構在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過程中,要抓住審查招標文件這個關鍵環節,明確要求招標文件中載明投標人可以以銀行保函或者工程信用擔保(即專業擔保公司的保證擔保)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推行標準文本使用
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機構將于今年6月前,制定出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標準文本,把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的一系列規定要求在招標文件標準文本中予以固化。同時,制作標準文本電子模塊,實現全面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的不可更改。
陜西省招投標領域將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
陜西省招投標領域將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
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省招標辦將修訂、完善《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辦法》等相關市場管理制度,對推行銀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擔保制度作出明確規定。
規范市場監管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機構、交易中心應不斷規范監管和服務行為;對違規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按規定退還保證金的問題依法進行查處;對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拒收以銀行保函或者工程信用擔保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問題要嚴肅處理和通報,并記入其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