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擔保
承包商履約擔保
由保證人為承包商向業主提供的,保證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設合同預定義務的擔保。
擔保方式
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可采用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保證。
擔保額度
擔保金額一般不低于工程建設合同價格(中標價格)的10%,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中標的招標工程,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擔保期限
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合同預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工程建設合同預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特殊規定
同一銀行分支行或者專業的擔保公司不得為同一工程建設合同提供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