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支付擔保:
為保證業主履行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由擔保人為業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擔保。業主在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同時,應當向承包商提交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
擔保方式: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保證。
保證期限:
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業主提供合同的約定完成了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結算款項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
擔保額度:
業主支付擔保的擔保金額應當與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擔保金額相等,一般為承包合同價的10%或15%。
特殊規定:
對于工程建設合同額超過1億人民幣以上的工程,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可以按工程合同確定的付款周期實行分段滾動擔保,但每段的擔保金額為該段工程合同額的10%-15%。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采用分段滾動擔保的,在業主、項目監理工程師或者造價工程師對分段工程進度簽字確認或結算,業主支付相應的工程款后,當期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解除,并自動進入下一階段工程的擔保。